我每次都在错的时候做着错的事情。譬如在该读书的时候写稿,该写稿的时候又跑去打电脑。你说,有没有很厉害?我最擅长就是‘假勤劳’。每到必须要写稿或写论文时,却偏偏碰上要到朋友家吃饭的当下,便索性把笔电也给带到朋友家, 准备在灵感女神降临时来个神来一笔, 把稿件与吃饭社交两件事同时办完, 好来个一石二鸟。
朋友常见状, 就马上一个箭步走过来,把我的笔电给抢走, 叫我吃饭就吃饭,别假惺惺了。唉,20几岁人,还要被别人当作小孩子个案来处理,简直就是颜面尽失。我们做人也不就常常这样吗? 每次该办的事总不去办, 等到没有时间,没有法子的时候才来亡羊补牢。 最终,牢是给补了, 不过总是做的马马虎虎。 这倒让我想起世界上很多的国家政府都是这样的。就好像纽西兰政府,非要等到海港大桥快要跨了才来大肆商量对策。注意了,只是‘商量’而已, 并没有一丁点的实际行动。那些玩弄政治, 外表80岁可是心智实属8岁 到10岁不等的‘老’孩子们, 在讲的方面总是天下无敌, 做的时候肯定就是无能为力。更著名的例子非属美国佬对垒中东人的欺压。 试想想,要不是自己老早和别人和睦相处,今天还会搞到战火连连,你死我活的局面吗?有句话说早做好过迟做,迟做不如不要做。 这个世界,很讲timing的。错过了, 或者是误了时辰, 效果真的会差很多的。最近常常有很多一年级的学弟妹们告诉我说他们如何赶在最后一分钟草率的把论文给交了上去,并且沾沾自喜的如何赶上了deadline, 省了被扣分的麻烦。我通常就会冷冷的告诉他们,把一早该做的东西留到最后才逼不得已的去做,这样的成品与垃圾没什么分别。往往至此我都再也不会听到他们任何的消息。说我不近人情也好,冷血无情也ok, 毕竟真相吗,听起来总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刺耳。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last-minute族群,生活可是会很乏味的。每个人的生活形态各异, 偏偏就有很多人喜欢在最后一分钟才来找佛脚抱,试问这么的临时又哪来那么多的佛脚给你抱呢?看来,我们人类last minute 的习惯势必是改不了啦!现在这个社会上,还哪来的‘一早准备’美德? 我看,到最后,我们对做事情的态度全都快变成‘最后一分钟乱做, 随便做,喜欢就做,不如干脆不做也罢’。
还是老话一句,做事情的那个时间点很重要。偏早偏迟,出来的效果可能会超乎我们的想象。就好像我现在其实是应该写论文,因为隔几天就得乘上,可是却在这里偷懒写稿抒发自己的心情, 可想而知,论文成绩出来的效果因该也会很‘出乎我的意料’。
转摘自南洋商报专栏 风帆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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